了解事實
擅自將他人注冊商標未注冊馳名商標用作企業字號的法律適用
發布于2014-11-11
注冊商標權與企業名稱權均屬商業標識權。相同漢字可能由不同經營者分別作為企業名稱的字號注冊或者作為商標注冊,甚至會有經營者惡意“傍名牌”,故意將他人注冊商標或者未注冊馳名商標作為企業名稱的字號進行注冊或使用,誤導公眾。詳細內容»
使用QQ在線咨詢: 或者 咨詢在線客服
- 聯系我們
-
- 在線咨詢»
- 電話» 0411-83620136/0137
- 手機» 135 0411 9815
- 郵箱» DLTM@163.com
- 銘旺地理位置»
- 留言咨詢
-
- 了解事實
- 國家知識產權局關于專利證書改版的公告(06-02)
- 中華人民共和國植物新品種保護條例(04-15)
- 規范申請專利行為的規定(2023)(12-23)
- 中華人民共和國科學技術進步法(11-22)
- 知識產權行政保護技術調查官管理辦法(10-10)
- 國家知識產權局 司法部關于加強新時代專利侵權糾紛行政裁決工作的意見(10-09)
- 了解更多事實+